各有關單位:
中國國際核聚變能源計劃執行中心近日發布了《“國家磁約束核聚變能發展研究專項”2025年度公開項目申報指南》,詳見國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統公共服務平臺通知:https://service.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51015/5772.html。根據中國科學院要求,為做好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補充通知如下:
一、申報資格要求
申報單位同一個項目只能通過單個推薦單位申報,不得多頭申報和重復申報。
申報單位根據指南方向的研究內容以項目形式組織申報,指南方向1~15項目應整體申報,可下設課題,須覆蓋相應指南方向的全部研究內容和考核指標。項目設1名負責人,每個課題設1名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可擔任其中1個課題的負責人。指南方向16~20為青年科學家項目,不下設課題。
項目及下設課題負責人應為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對于青年科學家項目,申報第16~19項的項目負責人應為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報第20項的項目負責人應為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原則上團隊其他參與人員年齡要求同上。
受聘于內地單位或有關港澳高校的外籍科學家及港、澳、臺地區科學家可作為專項的項目(課題)負責人,全職受聘人員須由內地聘用單位提供全職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職受聘人員須由所有受聘單位同時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并作為項目申報材料一并提交。
特邀咨評委委員不能申報項目(課題);參與專項實施方案或本年度項目指南編制的專家,原則上不能申報本專項項目(課題)。
二、限項要求
1. 項目(課題)負責人本次限牽頭申報本專項1個項目(課題);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含科技創新2030-重大項目,下同)、國家重點研發計劃以及本專項的在研項目負責人不得牽頭或參與申報項目(課題),課題負責人可參與申報項目(課題)。
2. 作為項目(課題)負責人、項目骨干申報的項目(課題)和國家重點研發計劃、國家科技重大專項以及本專項在研項目(課題)總數不超過2項。
3. 中央財政專項資金預算不超過400萬元的“政府間國際科技創新合作”重點專項項目、中央財政專項資金預算不超過400萬元的“戰略性科技創新合作”重點專項港澳臺項目,不計入上述2項總數的限項范圍。
4. 本專項與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項目(不含青年科學家項目、科技型中小企業項目、國際合作類項目;限項目(課題)負責人)、國家科技重大專項(不含青年科學家項目,限項目(課題)負責人),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重大項目(限項目(課題)負責人)、基礎科學中心項目(限學術帶頭人和骨干成員)、國家重大科研儀器研制項目(限部門推薦項目的項目負責人和具有高級職稱的主要參與者)實施聯合限項,科研人員同期申報和在研的項目(課題)總數原則上不得超過2項。
5. 項目任務執行期(包括延期后的執行期)結束時間早于2025年12月31日的項目(課題),不計入總數限項范圍。
6. 國家重點研發計劃、國家科技重大專項以及本專項的在研項目(課題)負責人和項目骨干不得因申報新項目而退出在研項目;退出項目研發團隊后,在原項目執行期內原則上不得牽頭或參與申報新的國家重點研發計劃和本專項項目。
請各申報單位按要求通過國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統進行網上填報。項目專業化管理機構將以網上填報的申報書作為后續形式審查、項目評審的依據。申報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電子掃描件上傳(技術咨詢電話:010-58882999;技術咨詢郵箱:program@istic.ac.cn)。
項目申報單位網上填報申報書的受理時間為:2025年10月24日8:00至2025年11月27日16:00。
請擬申報的單位和個人提前與科研部重大任務處聯系,將《國家重點研發計劃指南申報意向調查表》于10月31日前發送至daiguyue@ustc.edu.cn,以便做好相關組織服務工作。
從2022年開始,申報指南文本要求不得網上轉載發布,可以自行登錄國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統公共服務平臺(https://service.most.gov.cn/)-公開公示-申報指南下載,或者聯系各學院科研秘書,也可聯系科研部重大任務處獲取。
聯系人:戴古月、馬千馳
Email:daiguyue@ustc.edu.cn、maqianchi@ustc.edu.cn
聯系電話:63607567、63606546
科研部
202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