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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于發布科技創新2030—“量子通信與量子計算機”重大項目公開競爭類項目2023年度項目申報指南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科技部近日發布了《關于發布科技創新2030—“量子通信與量子計算機”重大項目公開競爭類項目2023年度項目申報指南的通知》,詳見國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統公共服務平臺通知:https://service2.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30420/5190.html。根據中國科學院的要求,為做好該專項項目的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補充通知如下:

        一、申報資格要求

        申報單位同一個項目只能通過單個推薦單位申報,不得多頭申報和重復申報。

        項目(課題)負責人須具有高級職稱或博士學位,19631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項目的工作時間不得少于6個月。港澳申報人員應愛國愛港、愛國愛澳。

        參與重點專項實施方案或本年度項目指南編制的專家,原則上不能申報該重點專項項目(課題)。

        受聘于內地單位的外籍科學家及港澳臺地區科學家可作為項目(課題)負責人,全職受聘人員須由內地聘用單位提供全職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職受聘人員須由內地聘用單位和境外單位同時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并作為項目預申報材料一并提交。

        項目參與單位應為中國大陸境內注冊的科研院所、高等學校和企業等,或由內地與香港、內地與澳門科技合作委員會協商確定的港澳科研單位(名單見官網附件或聯系科研部重大任務處獲取)。內地單位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注冊時間為2022630日前,有較強的科技研發能力和條件,運行管理規范。

        二、限項要求

        1. 項目(課題)負責人限申報1個項目(課題);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家重點研發計劃、科技創新2030—重大項目的在研項目負責人不得牽頭或參與申報項目(課題),課題負責人可參與申報項目(課題)。同時,項目(課題)負責人符合《科技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 自然科學基金委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統籌國家科技計劃項目立項管理工作的通知》(國科辦資〔2022107號)中關于國家科技計劃項目聯合限項規定的要求。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家重點研發計劃、科技創新2030—重大項目在研項目(課題)負責人不得因申報新項目(課題)而退出目前承擔的項目;退出項目研發團隊后,在原項目執行期內原則上不得牽頭或參與申報本重大項目。

        2. 計劃任務書執行期(包括延期后的執行期)到2023630日之前的在研項目(含任務或課題)不在限項范圍內。


        請各申報單位按要求通過國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統公共服務平臺進行網上填報(http://service.most.gov.cn)。國家實驗室將以網上填報的申報書作為后續形式審查、項目評審的依據。申報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電子掃描件上傳(技術咨詢電話:010-58882999;技術咨詢郵箱:program@istic.ac.cn)。

        項目申報單位網上填報預申報書的受理時間為:20234218:006916:00

        根據中科院要求,請擬申報的單位和個人提前與科研部重大任務處聯系,將《科技創新2030指南申報意向調查表》于55日前發送至daiguyue@ustc.edu.cn,以便做好相關組織服務工作。

        2022年開始,科技部申報指南文本要求不得網上轉載發布,可以自行登錄國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統公共服務平臺(https://service.most.gov.cn/-公示公開-申報指南下載,或者聯系各學院科研秘書,也可聯系科研部重大任務處獲取。

        聯系人:戴古月

        Email: daiguyue@ustc.edu.cn

        聯系電話:63607567


        科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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